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市分行2024-2026年法律服务外包项目(标段3非批量业务标段)招标公告
重庆
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市分行 2024-2026年法律服务外包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市分行 2024-2026年法律服务外包项目 已由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批准 实施 ,建设资金来自 招标人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 重庆市
2.2 项目概况与规模: 2024-2026年法律服务外包项目,拟采购普惠贷款诉讼类仲裁类批量委托(含普惠小微快贷),个人诉讼类仲裁类批量委托(含个人贷款(含个人快贷)、信用卡),除前面两类之外的其他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非普惠类公司贷款主诉、其他普惠贷款主诉、其他主诉案件、被诉案件及纠纷、非诉服务。总金额约4220万元。 单笔代理费支出在 30万元(含)以上的法律服务项目由招标方组织单项采购,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标段 1总金额1685万元;标段2总金额2305万元;标段3总金额230万元 。
2.4 招标范围: 2024-2026年法律服务外包项目,拟采购普惠贷款诉讼类仲裁类批量委托(含普惠小微快贷),个人诉讼类仲裁类批量委托(含个人贷款(含个人快贷)、信用卡),除前面两类之外的其他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非普惠类公司贷款主诉、其他普惠贷款主诉、其他主诉案件、被诉案件及纠纷、非诉服务。
2.5 服务期要求: 2年 。
2.6 标段划分:
标段1
普惠贷款诉讼类仲裁类批量委托(含普惠小微快贷)业务标段。本标段总限价: 1685万元。中标人分片代理普惠贷款诉讼类仲裁类批量委托(含普惠小微快贷)业务。所有通过初步审查的合格投标人按评分由高到低排序,评标委员会将推荐得分前4名作为中标候选人,合格投标人数量不足8家,则本次招标流标。分片方式如下:
片区 1: 渝中、观音桥、沙坪坝、潼南、璧山、铜梁、合川、云阳、开州。由评审得分排名第一的所实施。
片区 2:南坪、杨家坪、中山路、万州分行、南川、江津、大足、奉节、垫江。由评审得分排名第二的所实施。
片区 3:渝北、巴南、北碚、长寿、涪陵分行、永川、荣昌、忠县、丰都。由评审得分排名第三的所实施。
片区 4:两江分行、高新区、市分行营业部、石柱、黔江分行、大渡口、綦江、巫山、武隆。由评审得分排名第四的所实施。
标段2
个人诉讼类仲裁类批量委托(含个人贷款(含个人快贷)、信用卡)业务标段。本标段总限价: 2305万元。入围所分片代理本标段个人诉讼类仲裁类批量委托(含该片区个人贷款(含个人快贷)、信用卡)业务。所有通过初步审查的合格投标人按评分由高到低排序,评标委员会将推荐得分前6名作为中标候选人,合格投标人数量不足10家,则本次招标流标。
片区 1: 渝中、沙坪坝、铜梁、合川、云阳、开州。由评审得分排名第一的所实施。
片区 2:南坪、中山路、江津、大足、奉节、垫江。由评审得分排名第二的所实施。
片区 3:渝北、北碚、永川、荣昌、忠县、丰都。由评审得分排名第三的所实施。
片区 4:两江、分行营业部、大渡口、綦江、巫山、武隆。由评审得分排名第四的所实施。
片区 5:观音桥、巴南、璧山、潼南、涪陵分行、黔江分行。由评审得分排名第五的所实施。
片区 6:杨家坪、高新区、长寿、万州分行、南川、石柱。由评审得分排名第六的所实施。
标段3
非批量业务标段,本标段限价: 230万元。除1、2标段之外的其他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非普惠类公司贷款主诉、其他普惠贷款主诉、其他主诉案件、被诉案件及纠纷、非诉服务。
前 12名为本标段中标所,入选数量可据实调整,规则如下:所有通过初步审查的合格投标人按评分由高到低排序,评标委员会将推荐得分前12名作为中标候选人,其中:合格投标人数量不足5家,则本次招标流标;通过初步审查的合格投标人数量5-10名(含10名),则招标人将确定3名中标人;通过初步审查的合格投标人数量11-15名(含15名),则招标人将确定5名中标人;通过初步审查的合格投标人数量16-20名(含20名),则招标人将确定7名中标人;通过初步审查的合格投标人数量大于20名(不含20名),则招标人将确定12名中标人。
第 3标段业务分配原则:原则上按实际发生的单项业务件数在标段3入围所之间均衡分配。但根据标段3入围所的特点及招标人项目实际情况,招标人将依据《建行重庆市分行外聘律师管理实施细则》(建渝发〔2022〕3号)规定的流程确定具体承办律所(具体承办所的价格不高于入选合同价格)。标段3入围所单所在该标段承办的业务件数最高不超过采购期间该标段总业务件数的30%。
标段 3中综合得分最高的所(并列得分最高的,报价低者优先)为常年法律顾问所,并需签署单独的顾问服务合同。
2.7 其他: 若投标人参与标段 1、2、3两个标段以上的投标,各标段应分别投标且商务部分和客观分部分的投标文件内容应该一致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资格后审,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有 合法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 且近三年年审记录连续合格(提供投标人盖章的执业许可证及年审页复制件,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审记录)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投标人须与两家及以上系统重要性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宁波银行、江苏银行、上海银行、北京银行、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南京银行)的一级分行(非省分行、直辖市分行的,需提供合同业主方或其上级机构开具的一级分行说明)及以上机构有 法律服务 合作案例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项内容。
3.2 你单位 □可以 ☑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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