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中医医院互联网医院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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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对 景德镇市中医医院 “互联网医院”二期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概况
1.招标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
2.项目名称:景德镇市中医医院“互联网医院”二期项目
3.项目编号:JX240210/01
4.招标内容: 景德镇市中医医院 “互联网医院”二期 。 具体内容与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总价为 137.55万元。本项目 单价、总价均不得超拦标价。
6.入选原则: 如资格审核合格的投标人为 3家以上(含),则入选1家。如资格审核合格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本次招标作废,重新组织采购。
二、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申请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经营状况和财务稳定性,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出现如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人按照否决投标处理。
( 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 未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情形。(提供查询截图)。
( 2)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 3)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 4)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申请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申请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8.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投标人禁用或退出期内。
9.申请人须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 1)法定代表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10.申请人在履约过程中,如果需要使用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是指与申请人有下列关系之一:母子公司、同属同一集团公司控股的)的相关资源,则申请人应取得关联企业的授权,以确保采购涉及到关联企业的关联交易合法、合规。
11.申请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益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版权、对不便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权利等)。如有任何因建设银行使用申请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申请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2.投标人同时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医院管理类《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13.提供自2021年1月起至开标当月签署的1个医院软件及硬件服务案例(合同须同时提供软件及硬件服务)。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合同双方落款的签署时间不一致的,以后签字一方的签署时间为准,合同协议书没有签署时间的,以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合同生效之日为准,合同协议书没有签署时间或生效时间的,不予认定。合同原件备查。
14.申请人必须通过平台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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