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支架搬运车租赁项目公告
山西
-长治市
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支架搬运车租赁询比采购公 告
( 采购 项目编号 : JNC334-CGN-241024902 、 SXMTZB2403F-1128(N)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支架搬运车租赁 ( 采购 项目编号 : JNC334-CGN-241024902 、 SXMTZB2403F-1128(N) ) , 已由 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以赵煤计字〔 2024 〕 345 号 批准 , 项目 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 采购人为 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现已 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 “平台” 对该 项目组织 询比采购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 规模 :( 1)根据国家安监司《禁止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四批)》2018年12月28日发布,排放标准在国Ⅱ及以下的防爆柴油机自发布之日起禁止新选用、采购,在用设备2年后禁止使用。
( 2)国Ⅱ排放车型属于国家应急管理部4号令《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认定的重大隐患: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工艺。
( 3)赵庄煤业目前有4辆国Ⅱ排放支架搬运车、2辆国Ⅲ排放支架搬运车,按照上级文件要求4辆国Ⅱ排放支架搬运车属于淘汰设备,不能继续使用,2辆国Ⅲ排放支架搬运车不能满足综采工作面支架运输要求 。
2.2 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支架搬运车租赁 :
标段(包)内容 :提供 3辆60吨六驱支架搬运车(国Ⅲ型)(包括提供车辆所需的年度检验证书和资料)。另需在采购方常备1辆支架搬运车,作为备用(备用车辆不产生费用)。
2.3 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 :合同签订后 7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发生天数为准) 。
2.4服务地点: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满足采购人要求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支架搬运车租赁 , 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潜在供方所提供车辆需具备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电气件防爆合格证,同时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
3.3 供应商业绩要求: 供应商 近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
近年指: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支架搬运车租赁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 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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