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句容发电分公司1号机组电除尘器五电场移动电极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镇江市
(招标编号: CHDTDZ065/18-ZB-069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相关项目 句容发电分公司1号机组电除尘器五电场移动电极改造项目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句容发电分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江苏省镇江市句容市下蜀镇临港工业区华电路1号。
2.2 项目规模: 句容发电分公司1号机组电除尘器五电场移动电极改造项目。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本工程现场施工工期55天,1号机组停机时间暂定为2025年1月21日,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句容发电分公司 1 号机组电除尘器五电场移动电极改造项目 (CHDTDZ065/18-ZB-06901): 句容发电分公司 1 号机组电除尘器五电场移动电极改造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设备制造供货、土建施工、拆除、安装施工、现场调试、配合第三方性能试验等内容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句容发电分公司1号机组电除尘器五电场移动电极改造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8.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投运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2个单机容量600MW等级燃煤机组电除尘器供货业绩或电除尘移动电极改造业绩,且已成功投运(投运证明必须由最终用户盖章确认,可以是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机组容量等级、合同标的内容,业主联系方式、签字盖章页等)。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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