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设备能效诊断服务项目公告
山西
-阳泉市
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设备能效诊断服务 谈判采购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设备能效诊断服务 ( 采购项目编号: JNC203-CG-241015334 、 SXZB-2410268111JNF2681 /01 ) , 已由 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以 中共 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总经理办公会 [202 4 ] 27 次 批准 ,项目 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 采购人为 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现已具备采购 条件,现通过 “ 平台 ”对该项目组织谈判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 为 1 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 设备能效诊断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2. 2 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 。
2.3服务地点: 采购人 指定地点
2. 4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 符合采购人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 电气专业高级 及以上 工程师且具有咨询 工程 师 ( 投资 ) 登记证书 ( 电力 (含火电 )), 须提供正式劳动合同或近一年社保缴费证明 ;
3.3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承担过 3 项 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2021年 10月 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 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节能验收或能源审计或能效诊断相关业绩 。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 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如果合同里没有机组容量相关内容,则需提供其他机组容量相关证明文件) ; 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 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 响应 文件格式中 “信誉材料”要求 的证明材料 ;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 须 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关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