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巴州博湖县60万千瓦光伏项目光伏场区第一标段EPC总承包建筑安装工程(标段二)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06
中标候选人公示
国能龙源环保南京有限公司
国能巴州博湖县60万千瓦光伏项目光伏场区第一标段EPC总承包建筑安装工程(标段二)
中标候选人 的公示
国能龙源环保南京有限公司国能巴州博湖县60万千瓦光伏项目光伏场区第一标段EPC总承包建筑安装工程(标段二) 评标工作已结束,现按照相关规定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项目: 国能龙源环保南京有限公司国能巴州博湖县60万千瓦光伏项目光伏场区第一标段EPC总承包建筑安装工程(标段二)
二、公示时间: 2024-11-06~2024-11-08
三、招标人:国能龙源环保南京有限公司
四、
五、评标结果: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公 司名称 | 中能建西北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 河南四建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 23552232.08 | 24981818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要求 | 满足招标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要求 | 满足招标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证书编号D161025916,证书有效期2028年12月22日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编号:D141097540、证书有效期:2028年12月22日 |
业 绩 | 1.业绩名称:“石拐区国源清能电力100MW采煤沉陷区光伏领跑者发电项目EPC承包工程”、签订时间:2019年3月18日、买方:苏州高创特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业绩名称:“陕西华电榆阳区50MW光伏发电工程(含送出)EPC总承包项目”、签订时间:2022年、买方:陕西华电榆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3.业绩名称:“国能宁东 200 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电力工程EPC 总承包(八标段)施工承包工程”、签订时间:2023年6月、买方: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4.业绩名称:“国家电投集团青铜峡铝业降碳减排绿电替代光伏复合示范项目PC标段2”、签订时间:2023年9月19日、买方:国电投(同心县)新能源有限公司; 5.业绩名称:“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项目PC总承包”、签订时间:2024年2月5日、买方: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6.业绩名称:“华润延川县村镇户用34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签订时间:2023年7月27日、买方:华润新能源(延川)有限公司 | 1、业绩名称:商城县产业集聚区40MW光伏项目EPC总承包、签订时间:2020年11月23日、买方:国电投商城县新能源有限公司; 2、业绩名称:国家电投集团泗洪光伏发电领跑奖励激励基地2019年5号项目光伏发电工程(南区标段)、签订时间:2020年01月09日、买方:国家电投集团泗洪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3、业绩名称:湖北华电武穴“风光储一体化”基地一期400MW光伏发电项目三标段PC总承包、签订时间:2022年05月17日、买方:湖北华电武穴新能源有限公司; 4、业绩名称:华能日照港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签订时间:2023年02月24日、 买方:华能(日照)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5、业绩名称:广州发展连州星子200MW农业光伏项目光伏区及集电线路标段PC总承包、签订时间:2019年09月11日、买方:广州华跃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6、业绩名称:湖北华电荆州江陵六合垸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 签订时间:2022年08月25日、买方:湖北华电江陵新能源有限公司; 7、业绩名称:湖北华电洪湖百万千瓦新能源基地一期400MW光伏发电PC总承包项目二标段、 签订时间:2023年08月09日、买方:湖北华电福新洪湖新能源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杨昕/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陕 需解锁14849 | 秦翔/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豫需解锁01238 |
六、 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异议接收方 式:
单位(部门):国能龙源蓝天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需解锁
接收邮箱:
八、异议提出说明:
1.提出异议的实名主体应是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2.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3.异议应以电子邮件(盖章原件扫描)实名制提供,并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真实姓名、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
2)被异议项目的招标编号、分包编号、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单位等;
3)异议应有明确的具体事项,必须提供具有支撑意义的证据及证明材料;
4.如不按上述规定提出异议,视为无效异议,不予受理。
九、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202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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