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三元福达煤业有限公司煤矿智能化建设采购项目(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山西
-长治市
山西三元福达煤业有限公司煤矿智能化建设采购项目(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B154-ZB-24101172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长治市/武乡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山西三元福达煤业有限公司煤矿智能化建设采购项目 (第2次招标) 业主为 山西三元福达煤业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建设项目投资 ,招标人为 山西三元福达煤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 “平台 ”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福达煤业煤矿智能化建设项目包含:第三标段视频反三违 AI系统、第四标段智慧园区。(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交货地点:福达煤业材料库和设备库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15天内,投标人要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为 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者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同一标段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 加投标,否则相关的投标均无效; 投标人可投多个标段,可中多个标段
各标段提供以下授权:
三标段:视频 AI系统或视频反三违AI系统;边缘计算主机、可视化会商一体机;通讯管理机、三相导轨式智能电力能效终端、矿用隔爆型电度表箱、本安型智能手表、智能终端;同一厂商产品可以统一授权,不同厂商产品需分别提供授权书;
四标段:井口信息显示大屏、 LED室内显示屏要求为同一品牌产品,可以共用授权书;上网行为管理系统、网络准入认证系统、网管管理软件、宿舍管理系统、智慧停车场管理系统、访客管理系统,同一厂商产品可以统一授权,不同厂商产品需分别提供授权书;
3.3投标人资质要求:
三标段:投标人需提供 矿用隔爆型电度表箱 、 矿用本安型手表 、 矿用本安型手机 的煤安标志、防爆合格证。
四标段:原 LED显示屏增补项目投标人需提供同型号产品并出具厂家加盖公章的售后服务承诺函;井口信息显示大屏与指挥室LED显示屏须为同一品牌产品。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一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 2021年11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备至少1项类似业绩(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
三标段:煤矿类企业反三违视频 AI系统类软件的供货业绩。(合同需体现“反三违”关键字)
四标段:煤矿智慧矿山建设或者煤矿智慧园区建设的供货业绩。
代理商提供的所投制造商业绩或自身业绩均可认定为有效业绩 。代理商提供的自身业绩需和本次授权的制造商一致。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以上两个网站的查询结果;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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