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院矿井水模块化成套处理设备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低碳院矿井水模块化成套处理设备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111377,招标人为北京低碳清洁能源研究院,项目单位为:北京低碳清洁能源研究院,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目前集团公司绝大部分矿井要求实现矿井水零排放,充分利用后确实需要排放的,必须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随着各企业煤炭开发逐渐向深部转移,矿井水水质日趋复杂恶化,高矿化度和含特殊组分矿井水比例日益增加。而集团公司矿井水主要以地面处理为主,矿井水处理难度大、处理成本较高,如神东煤炭矿井水零排放吨水处理成本达到20元/吨,宁东地区矿井水零排放吨水处理成本高达26~28元/吨,企业在矿井水零排放方面经济负担沉重。含氟矿井水主要采用商业吸附剂,药剂使用量大,吸附剂需频繁再生,处理成本4元/吨以上。因此,亟需加大对矿井水井下处理关键技术研发,大幅降低处理成本。
2 .1.2 招标范围
采购一套集装箱模块化设计的矿井水可拆卸迁移 的 处理设备, 处理预沉调节池的排水, 该设备可实现 含悬浮物矿井水高效处理、污泥浓缩压滤处置 。 设备处理水量瞬时最大值为 110m3/h(含污泥浓缩上清液和板框压滤机滤液回流),最大悬浮物浓度2000 mg/L, 产水悬浮物浓度低于 30 mg/L。 配套采购 一套 生活有机污水处理装置,满足矿区 100人每天的生活污水处理需求。
负责所有设备一年的运行维护,时间起点为设备交付现场开始稳定运行通过甲方验收时开始计算,运营期满后移交甲方。运营部分:在委托运营期限内负责项目运营和维护,出水水质满足技术要求,运营期为项目联调出水水质合格之日起一年。运营范围具体包含:矿井水处理系统所需药剂的采购,水处理系统所含管路、设备、电气、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及备品备件采购、更换,日常办公、卫生耗材、维修及相关检测工、器具采购。 详细的技术参数等要求参见第五章供货范围。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4 交 货时间: 签订合同 三 个月 内 完成设备制造 并交付。
2.1.5交货 地点: 内蒙古鄂尔多斯 。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备并提供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中国环境服务(工业废水处理设施)认证二级及以上证书,(上述认证应附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并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处理能力≥2500m³/d矿井水预处理或矿井水深度处理的集装箱模块化设备和运营(同时包含设备和运营)业绩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集装箱水处理设备和运营服务内容等信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视为无效业绩。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的要求)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提供证明文件。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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