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取水许可证技术服务项目公告
山西
-大同市
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取水许可证技术服务询比采购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大同市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取水许可证技术服务 ( 采购 项目编号: JNC202-CG-241015207 、 SXZB-2409254411JNF2544/01 ) , 已由 塔山矿党委会会议纪要【 2024】17号 批准 , 项目 资金来自 全面预算 , 采购人为 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 。 现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通过 “平台” 对该项目组织 询比采购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实行取水许可制度是国家为促进水资源的合理配置、 节约与保护而设定的重要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其他相关法规,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这一制度旨在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防止过度开采和浪费,同时促进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节约使用。
2.2 采购范围: 依据《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关于建设项目审批有关规定取得取水许可证证书。
2.3 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2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承担过 一 项 类似 项目 业绩;
近年 指: 2021年11月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取水许可证办理服务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 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 3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 响应 文件格式中 “信誉材料”要求 的证明材料 ;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 须 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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