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下窑煤业有限公司无线通信及人员精准定位融合系统安装废标公告
山西
-朔州市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下窑煤业有限公司无线通信及人员精准定位融合系统安装 废标公告
(招标编号: JNC250-CGN-241115438,SXZB-2408 62010GZF073/01)
一、内容
我单位于 2024年11月4日在《山西国资数智采购系统》、《/》、《平台》发布了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下窑煤业有限公司无线通信及人员精准定位融合系统安装 公告, 于 2024年11月15日组织开评标活动。由于本项目没有任何一家供应商通过初步评审,本项目废标。
否决原因: 1.招标文件要求:采购公告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3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矿用人员精确定位系统或煤矿井下机车管理及人员精确定位系统或煤矿井下人员精确定位系统(精确定位系统产品型号应为“KJXXXXJ”)以及矿用本安型手持终端、矿用本安型传输分站、矿用本安手机的安标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以上设备属于防爆电器的须提供防爆合格证。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山西逸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未提供矿用本安型手持终端安标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不满足要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满足资格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其投标。
2.招标文件要求: 供货要求 四、井下人员精确定位技术要求:系统整体技术要求 ①静态定位精度≤30cm;最大动态定位误差≤3m(★须提供国家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实质性证明文件)②无线传输距离(★须提供国家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实质性证明文件)读卡器与标识卡之间无线传输距离不小于500m。③最大位移速度不小于8m/s。(★须提供国家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实质性证明文件)。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上海山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检验报告中最大动态定位误差为 5.97m,最大位移速度为≥7.0m/s,未提供无线传输距离的证明文件,不满足要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满足响应性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其投标。
3.招标文件要求:供货要求四、井下人员精确定位技术要求:系统整体技术要求①静态定位精度≤30cm;最大动态定位误差≤3m(★须提供国家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实质性证明文件)②无线传输距离(★须提供国家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实质性证明文件)读卡器与标识卡之间无线传输距离不小于500m。③最大位移速度不小于8m/s。(★须提供国家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实质性证明文件)。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山联通(山西)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提供的检验报告中最大动态定位误差为 6.92m,最大位移速度不小于7m/s,不满足要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满足响应性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要求:供货要求四、井下人员精确定位技术要求:系统整体技术要求①静态定位精度≤30cm;最大动态定位误差≤3m(★须提供国家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实质性证明文件)②无线传输距离(★须提供国家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实质性证明文件)读卡器与标识卡之间无线传输距离不小于500m。③最大位移速度不小于8m/s。(★须提供国家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实质性证明文件)。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山西览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检验报告中最大动态定位误差为 6.60m,不满足要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满足响应性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其投标。
5.招标文件要求:供货要求四、井下人员精确定位技术要求:系统整体技术要求①静态定位精度≤30cm;最大动态定位误差≤3m(★须提供国家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实质性证明文件)②无线传输距离(★须提供国家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实质性证明文件)读卡器与标识卡之间无线传输距离不小于500m。③最大位移速度不小于8m/s。(★须提供国家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实质性证明文件)。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山西东杭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检验报告中最大动态定位误差为 5.8m,最大位移速度6.3m/s,不满足要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满足响应性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其投标。
6.招标文件要求:采购公告3.供应商资格要求3.3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矿用人员精确定位系统或煤矿井下机车管理及人员精确定位系统或煤矿井下人员精确定位系统(精确定位系统产品型号应为“KJXXXXJ”)以及矿用本安型手持终端、矿用本安型传输分站、矿用本安手机的安标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以上设备属于防爆电器的须提供防爆合格证。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安特信(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精确定位系统产品型号为KJ277J型号,不满足精确定位系统产品型号为“KJXXXXJ”的要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满足资格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其投标。
7.招标文件要求:供货要求四、井下人员精确定位技术要求:系统整体技术要求①静态定位精度≤30cm;最大动态定位误差≤3m(★须提供国家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实质性证明文件)②无线传输距离(★须提供国家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实质性证明文件)读卡器与标识卡之间无线传输距离不小于500m。③最大位移速度不小于8m/s。(★须提供国家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实质性证明文件)。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安徽东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检验报告中最大动态定位误差为 6.12m,不满足要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满足响应性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其投标。
8.招标文件要求:供货要求四、井下人员精确定位技术要求:系统整体技术要求①静态定位精度≤30cm;最大动态定位误差≤3m(★须提供国家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实质性证明文件)②无线传输距离(★须提供国家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实质性证明文件)读卡器与标识卡之间无线传输距离不小于500m。③最大位移速度不小于8m/s。(★须提供国家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实质性证明文件)。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山西省交通信息通信有限公司提供的检验报告中最大动态定位误差为 6.04m,最大位移速度7m/s,不满足要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满足响应性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其投标。
9.招标文件要求:采购公告3.供应商资格要求3.3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矿用人员精确定位系统或煤矿井下机车管理及人员精确定位系统或煤矿井下人员精确定位系统(精确定位系统产品型号应为“KJXXXXJ”)以及矿用本安型手持终端、矿用本安型传输分站、矿用本安手机的安标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以上设备属于防爆电器的须提供防爆合格证。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山西云助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精确定位系统产品型号为KJ667J型号,不满足精确定位系统产品型号为“KJXXXXJ”的要求,无矿用本安手机的安标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满足资格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其投标。
10.招标文件要求:采购公告3.供应商资格要求3.3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矿用人员精确定位系统或煤矿井下机车管理及人员精确定位系统或煤矿井下人员精确定位系统(精确定位系统产品型号应为“KJXXXXJ”)以及矿用本安型手持终端、矿用本安型传输分站、矿用本安手机的安标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以上设备属于防爆电器的须提供防爆合格证。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山西中宸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矿用人员精确定位系统或煤矿井下机车管理及人员精确定位系统或煤矿井下人员精确定位系统(精确定位系统产品型号应为“KJXXXXJ”)以及矿用本安型手持终端、矿用本安型传输分站、矿用本安手机的安标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不满足要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满足资格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其投标。
11.招标文件要求:采购公告3.供应商资格要求3.3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矿用人员精确定位系统或煤矿井下机车管理及人员精确定位系统或煤矿井下人员精确定位系统(精确定位系统产品型号应为“KJXXXXJ”)以及矿用本安型手持终端、矿用本安型传输分站、矿用本安手机的安标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以上设备属于防爆电器的须提供防爆合格证。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山西省元智控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矿用本安手机的安标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型号与另一供应商安特信(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型号相同为KT133-S(A)且持有人为安特信(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山西省元智控科技有限公司未提供授权委托书,不满足要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满足资格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其投标。
12.否决原因:招标文件要求:采购公告3.供应商资格要求:3.4业绩要求: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近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Wi-Fi 6+UWB精确定位系统的供货业绩。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合同协议书中如无法体现供货内容包含Wi-Fi 6+UWB精确定位系统,供应商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郑州芯力波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十三项业绩中未体现供货内容包含Wi-Fi 6+UWB精确定位系统,也未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满足资格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其投标。
13.招标文件要求:供货要求四、井下人员精确定位技术要求:系统整体技术要求①静态定位精度≤30cm;最大动态定位误差≤3m(★须提供国家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实质性证明文件)②无线传输距离(★须提供国家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实质性证明文件)读卡器与标识卡之间无线传输距离不小于500m。③最大位移速度不小于8m/s。(★须提供国家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实质性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山西省交通信息通信有限公司提供的检验报告中最大动态定位误差为7.27m,不满足要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满足响应性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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