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河煤矿连采机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山西
-晋城市
寺河煤矿连采机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B134-ZB-24111176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寺河煤矿连采机采购 ( 招标项目编号: JNB134-ZB-241111765 )已由 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以 招标申请核准表 批准, 项目 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采供分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 平台 ”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 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规模 : 采购进口连采机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连采机 :
标段(包)内容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主要技术参数 | 设备明细 |
---|---|---|---|---|
连采机 | 台 | 1 | 输入电压:3300V AC 截割功率:≥2×260KW | 详见第五章节第二节 |
2.3 交货 地点: 山西省晋城市 寺河矿设备库
2.4 交货 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 180 天内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连采机 , 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3.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
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的投标均无效;(如为国外生产企业直接授权,须提供中文版本授权书)
3.3 .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年 具备 1 项类似 业绩 。
近年 指: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 : 进口品牌连采机 的供货业绩 。
业绩证明需要 提供的材料: 一个完整的 类似 业绩需同时具备 供货 合同 、发票( 与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 ) 、 连采机的减速箱 进口报关单或原产地证明
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发票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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