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苇町煤业有限公司采煤机智能控制系统、采煤机相关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山西
-太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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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苇町煤业有限公司采煤机智能控制系统、采煤机相关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B163-ZB-24111189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苇町煤业有限公司采煤机智能控制系统、采煤机相关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编号: JNB163-ZB-241111891)已由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煤业有限公司以晋控投资字【2024】286号、晋控投资字【2024】58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苇町煤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配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主要技术参数 | 备注 |
---|---|---|---|---|---|
1 | 采煤机智能控制系统 | 套 | 1 | 采煤机满足智能化控制系统建设相关功能要求 | |
2 | 采煤机 | 台 | 1 | MG300/730-WD | |
3 | 备品备件 | 套 | 1 | 按设备价款 3% | |
4 | 专用工具 | 套 | 2 | ||
5 | 技术资料 | 套 | 6 | 含电子版 1套 |
交货地点:苇町煤业副斜井工业场地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 2 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者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的投标均无效。
3. 3 投标人需提供采煤机整机煤安证,截割电机、行走电机、泵站电机、采煤机电 控箱、变频器的煤安证、防爆合格证。
3. 4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 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 2021年 11 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采煤机智能控制系统或智能化采煤机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发票。
注:发票为与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代理商需提供自身业绩认定为有效业绩(即投标人业绩),代理商提供的自身业绩需和本次授权的制造商一致。
3. 5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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