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燃料采制化系统智能化改进与应用项目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山西
-吕梁市
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燃料采制化系统智能化改进与应用项目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JNB103-ZB-241011728)
公示开始时间:2024-11-22 17:00 公示结束时间:2024-11-25 17:00
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燃料采制化系统智能化改进与应用项目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编号:JNB103-ZB-241011728),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燃料采制化系统智能化改进与应用项目设备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 燃料采制化系统智能化改进与应用项目设备: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投标报价(修正) | 质量 | 交货期 |
---|---|---|---|---|
1 | 需解锁 | ¥20990000元 | 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交货,项目投运时间为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 |
2 | 需解锁 | ¥17990000元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合格标准 | 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交货,项目投运时间为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需解锁 | / | / |
2 | 需解锁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需解锁 | 响应 |
2 | 需解锁 | 响应 |
二、否决情况:
( 1)被否决投标人: 智和卓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否决原因: “ 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办法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的评审因素“投标保证金”的评审标准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的,即汇出账户的名称、开户行及账号和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智和卓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未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不能证明其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所提供材料不满足响应性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其投标 。
( 2)被否决投标人: 长沙开元仪器有限公司
否决原因: 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办法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的评审因素“技术性能、服务要求响应”的评审标准为“满足第五章“供货要求”加★条款要求(如有加★条款)”【注:第五章“供货要求”四、证件要求★2、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至少一份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已投运项目的性能检验报告,报告至少包含以下系统:机械采样系统、全自动制样系统、全自动化验系统。(说明:同一项目或不同项目的累加符合上述报告均可,已投运项目需提供合同及发票佐证)】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长沙开元仪器有限公司未提供机械采样系统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已投运项目的性能检验报告,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所提供材料不满足响应性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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