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业各单位矿用机械化挂模装置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
-银川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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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各单位矿用机械化挂模装置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411966,招标人为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2.1.2招标范围:机械化挂模装置采购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序号 | 需求单位 | 物资描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梅花井煤矿 、 金凤煤矿 、 麦垛山煤矿 、 石槽村煤矿 、 羊场湾煤矿 | 机械化挂模装置 | 台 | 7 | 梅花井煤矿 2台、 金凤煤矿 2台、 麦垛山煤矿 1台、 石槽村煤矿 1台、 羊场湾煤矿 1台,详见技术文件 |
2. 1 . 1交货期(货物) :合同签订后 90日内交货, 具体交付日期按采购订单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 。
2.1.2交货地点:宁夏银川市灵武市宁东镇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麦垛山煤矿、石槽村煤矿、梅花井煤矿、羊场湾煤矿、金凤煤矿 。
2.1.3支付方式:全额银行电汇。整单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60%,安装运行正常后付30%,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
2.1.4质保期:所有合同货物开箱验收合格后 18个月或安装调试运行合格后 12个月,以先到为准。
2.2 其他:投标人编制商务和技术投标文件时,需单独体现不含报价的相关评审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 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机械化挂模装置的供货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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