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造气、动力车间液碱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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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造气、动力车间液碱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 晋城市 高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造气、动力车间液碱 ( 招标项目编号: JNB334-ZB-241125502、SXMTZB2401H-163(G) )已由 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 项目 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 “平台 ”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 对该项目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造气、动力车间液碱材料采购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造气、动力车间液碱 :
标段(包)内容:
序号 | 物资名称 | 通用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质保期 | 执行标准 |
---|---|---|---|---|---|---|
1 | 液体氢氧化钠 | 氢氧化钠 ≥31% | 吨 | 1780 | 一年 | GB/T 209-2018 |
2.3 交货地点: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4 交货期:按照需求分批次到货,按买受人通知时间,8个月内分批到货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造气、动力车间液碱 , 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者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须具有制造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1投标人为货物制造商的,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明细应包括液碱生产);投标人为货物代理商的,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2.2 投标人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如委托第三方运输,第三方须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运输合作协议。
3.3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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