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三元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浊漳河南源地表环境恢复治理(三期)工程监理询比采购二次公告
山西
-长治市
山西三元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浊漳河南源地表环境恢复治理(三期)工程监理询比采购二次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三元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浊漳河南源地表环境恢复治理(三期)工程监理 ( 采购项目编号: JNC254-CGN-241015215 、 SXZB-2410256711JNF2567/01 ) , 已由 山西三元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 公司委员会党委(扩大)会议纪要 [2024]20次 批准 ,项目 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采购人为山西三元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开展浊漳河南源地表环境恢复治理(三期)工程,拟定面积40.56hm , ,合608.15亩。
2.2 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 山西三元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浊漳河南源地表环境恢复治理(三期)工程监理服务。
2.3 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 :同施工工期 并涵盖缺陷责任期。
2.4服务地点: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 满足采购人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资质类别:监理;资质等级: 甲 级);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需具备 水文地质专业或工程地质专业或环境地质专业或岩土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4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1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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