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华电新能源接入系统后送出能力受限专题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
-包头市
正在报名
(招标编号: CHDTDZ046/16-QT-533 )
一、 招标条件
内蒙古 华电 新能源接入系统后送出能力受限专题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内蒙古华电华永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满都拉镇
2.2 项目规模:项目总装机容量1000MW,其中750MW风电、光伏发电250MW,配套建设2座220kV的升压站和1座170MW/68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等设备设施。设置主变容量4×250MVA,以220kV电压等级接入系统。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成果交付期限暂定为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新能源接入系统后送出能力受限专题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CHDTDZ046/16-QT-53301) : 通过本专题的研究,推荐提升新能源多场站短路比的技术路线及该技术路线下的装置容量,可以有效的提升项目的新能源出力率,保障项目的经济收益。本专题的主要难点为需要根据电网的近远期网架结构发展,对各技术路线下的方案进行仿真计算,结合各方案的实施效果,对各个技术方案进行经济技术比选,最终确定推荐方案。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新能源接入系统后送出能力受限专题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3个新能源项目接入系统专题报告编制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合同(金额可遮挡)、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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