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乌江坪上抽水蓄能有限公司贵州福泉坪上抽水蓄能电站小王石箱涵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贵州
-黔南州
正在报名
(招标编号: CHDTDZ137/17-SG-015 )
一、 招标条件
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招标项目 贵州福泉坪上抽水蓄能电站小王石箱涵工程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贵州乌江坪上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道坪镇气坪村
2.2 项目规模: 4×3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本工程工期为212天 ( 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贵州福泉坪上抽水蓄能电站小王石箱涵工程 (CHDTDZ137/17-SG-01501): 本项目主要包含小王石箱涵工程、表土堆存场及毛料转存料场治理工程、下水库供水系统工程以及相应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等。
1. 小王石箱涵工程
包含但不限于挡渣坝、挡水坝、钢波纹管、箱涵、格宾石笼、排水明渠、截 ( 排 ) 水沟、沉砂池等工程及相应的临时、辅助、环水保措施。
2. 下水库表土堆存场及毛料转存料场治理工程
包含但不限于挡渣墙、挡水坝、钢波纹管、截 ( 排 ) 水沟、沉砂池工程及相应的临时、辅助、环水保措施。
3. 下水库供水系统工程
包含但不限于取水构筑物、加压泵站、高位水池、输水管道、净水站、施工便道、废水池筹建准备期供水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等。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贵州福泉坪上抽水蓄能电站小王石箱涵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财务要求:
(1)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
(2)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招标人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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