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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华电潼南一期2×500MW级气电工程项目-仿真机系统、集控室数字化仪表墙及操作台设备招标公告

重庆

发布时间:2024-11-29
招标公告

正在报名

(招标编号: CHDTDZ030/21-SB-019 )

一、 招标条件

重庆华电潼南一期2×500MW级气电工程项目 仿真机系统、集控室数字化仪表墙及操作台设备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重庆)燃机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重庆市潼南区

2.2 项目规模: 2×5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2025年 7 月到场,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具体为 :

(1) 仿真机系统 (CHDTDZ030/21-SB-01901): 一套主计算机,一套教练员站,一套工程师站, 16 套操作员站, 2 套就地操作站, 2 台 100 寸电视, 20 套操作台, 20 把椅子,仿真机室整体功能布置方案、效果图纸及施工,软件调试等。。

(2) 集控室数字化仪表墙及操作台设备 (CHDTDZ030/21-SB-01902): 操作台,数字化仪表墙, LED 显示屏( 41.92 平米),可视化集中管控系统平台,工业智能显示预警及视频联动系统,集控室各系统整体功能布置方案、效果图纸及施工,软件调试等。。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仿真机系统】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2项9F级及以上燃机仿真系统供货投运业绩(不含改造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8.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集控室数字化仪表墙及操作台设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2项300MW级及以上发电企业集控室数字化仪表墙及操作台设备供货投运业绩(不含改造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8.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9日到2024年12月05日16时00分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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