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地产(辽宁)有限责任公司融链大连金普低碳冷链物流园项目新建围挡和垃圾清运工程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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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地产(辽宁)有限责任公司融链·大连金普低碳冷链物流园项目新建围挡和垃圾清运工程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融通地产(辽宁)有限责任公司融链·大连金普低碳冷链物流园项目新建围挡和垃圾清运工程(编号:gkbz2024111400039)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融通地产(辽宁)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融通地产(辽宁)有限责任公司融链·大连金普低碳冷链物流园项目新建围挡和垃圾清运工程 | 新建围挡及垃圾清运 | 1 | 项 |
项目计划工期为: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2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1月22日 。
建设地点位于: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大连市金普新区金发地批发市场北侧,五一路南侧,西侧为城市次干道,北侧为城市主干路,南侧靠近现状厂房 。
施工质量安全要求如下: 工程验收合格率为100% 。
其他: (1)采购内容:1)搭设围挡,设置大门及人行出入口。新做围挡需符合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市政工程工地围挡设置的指导意见》的要求。
2)现场内建筑及生产、生活垃圾外排、消纳。
3)垃圾外排及现场围挡搭设后,需要安排专人进行看守及维护,确保现场不再出现倾倒垃圾,围挡丢失、破损等情况,驻场看护直至三月末总包进场结束。
(2)最高限价:1,173,489.42元。
(3)本项目位于辽宁省大连市金普新区金发地批发市场北侧,五一路南侧,西侧为城市次干道,北侧为城市主干路,南侧靠近现状厂房。道路满足施工车辆通行需求,项目用地面积为22044.28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5746.89平方米,新建两座冷库及园区内道路等配套设施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记录;
(4)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未被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中国融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列入失信名单;未被纳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的【假冒中央企业名单】;
(7)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8.1)联合体各方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8.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9.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2)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书且注册单位需与投标单位一致),且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9.3)财务要求:提供2021、2022、2023年度或成立至2023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加盖公章。审计报告至少提供经第三方审计单位盖章的报告正文签字页,及三表一附注。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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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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