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公司纳雍公司纳雍锅圈岩农业光伏电站升压站及送出线路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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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贵州公司纳雍公司纳雍锅圈岩农业光伏电站升压站及送出线路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512883,招标人为国能(纳雍)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纳雍)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纳雍县锅圈岩乡农业光伏电站位于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锅圈岩苗族彝族乡境内,零散分布在平坝村、扒他寨等村寨。光伏场区距纳雍县直线距离约 35.1km ,距贵阳市直线 距离约 159.4km , G56 杭瑞高速位于项目场址东侧, S311 省道位于项目场址东北侧,场区内分布有多条乡道及村村通道路,对外交通条件便利。
纳雍县锅圈岩乡农业 100MW光伏电站项目建成后并入贵州电网。工程拟选用660Wp的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全部为固定运行方式。光伏发电单元主要由光伏阵列、组串式逆变器、35kV箱变等组成。 每个方阵配置 11/10/8/6/4台300kW及以上组串式逆变3300/3000/2400/1800/1200kVA华式箱变。 光伏电站输变电系统通常一级升压,即升压变压器将逆变器输出的电压直接升压至 35kV。本项目新建1座110kV升压站,升压站新建设1台1 00MVA主变,110kV侧采用线变组接线,通过1回110kV线路接入昆寨变 。
2.1.2招标范围: 对纳雍县锅圈岩乡农业光伏电站升压站及送出线路范围内全部设备(含主变等)及材料采购供应(含运输、保管)、安装、智能化电站建设、 调试(包含涉网试验及相关资料)、验收、技术监督、标准化、移交生产、质保;场地平整、排水系统及挡土墙施工、地基处理 ( 如需)、道路、所有建筑施工;项目建设至竣工验收及并网的所有合规性手续跑办及协调工作(含并网和验收等各种证照手续办理、调度协议、网络安全协议等);送出线路项目前期工作 (含项目林业手续、用地预审、环评、水保等各专特论证报告编制及审查、验收 ) 、核准等手续办理由承包人负责,招标人已办理升压站的土地、林业、环评、水保等相关手续,因工程实施过程中如因土地、林业、环评、水保等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导致招标时用地红线发生变化,需重新办理或变更相关手续,由承包人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和协调工作;协调办理停电、停水、中断道路交通、跨越公路 、 铁路、油气管线、国防光缆等 (如有)、迁改市政设施、电力和通信及有线电视等线路(如有,含迁改费)、爆破作业(如有)等的申请批准手续等;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技术监督工作及验收、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档案验收、达标投产,配合设计优化,本工程需创省优质工程,承包人应按相关要求制定方案实施,具体内容 及要求 详见第 七 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2.1.3 关于工程范围: 本工程作为 PC总承包工程,除非本合同有明确约定,否则不论工程量清单、合同文件是否提及,承包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各项政府审批、各项专题报告编制及评审、政策处理、关系协调、征租地协调、地基处理、设备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电网接入及相关政策处理、调试试运、验收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标段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试验检测、施工及协调等均属于本招标范围。对本标段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本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并网是必不可少的,相关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投标人提供,本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投标人应承担的责任。
本工程前期已委托开展或正在开展的工作: 可行性研究报告、光资源评估报告、电能质量预评估、接入系统报告、林地专项(含占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林地采伐作业、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方案、林业用地报件)、 用地报件专题编制(含土地复垦方案、表土(耕作层)剥离方案、永久用地组件报批)、用地预审方案报件、勘测定界报告、 社会稳定性评估、安全预评价、 地灾、压覆矿、 环评 和 水保报告编制及审查( 光伏场区及升压站 )、投资风险评估报告及投资决策评估意见编制,若随工程设计的 深入,用地范围、电网要求等外部环境及政策发生变化,相应的报告需重新编制(修编)及审查费用均含在本工程合同总价范围内。 本工程前期未开展的地形图测绘(不限于此)等工作费用均含在合同总价中。
2.1.4工期 : 计划工期 8个月 ,其中主工期 6个月(从开工至升压站倒送电成功),剩余2个月用于环保、水保施工及生态修复,完成环保、水保、消防 、安全设施、职业卫生和档案等专项验收,预计2025年2月 1 1日开工,至2025年 10 月 10 日完工 。
2.2 其他: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天,本项目为资格后审项目,投标时,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正文“3.5资格审查资料”的规定,提供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各条款要求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其中承装、试类三级及以上)。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10kV及以上变电站和送出线路新建工程施工合同业绩2份(单个合同可只提供变电站或送出线路新建工程施工合同,单个变电站新建工程施工合同和送出线路新建工程施工合同合并按一个合同业绩计算),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10kV及以上变电站和送出线路新建工程施工合同业绩(单个合同可只提供变电站或送出线路新建工程施工合同,单个变电站新建工程施工合同和送出线路新建工程施工合同合并按一个合同业绩计算)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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