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化工气化渣综合利用处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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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榆林化工气化渣综合利用处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312835,招标人为国能榆林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榆林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计划分为 1个标段。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 国能榆林化工有限公司 气化渣综合利用 处置 项目 ,项目地点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榆神工业区清水煤化学工业园。项目内容为负责气化粗、细渣的处置工作,主要工作为对榆林化工气化粗渣、细渣进行合规合法综合利用处置 。
招标范围:
( 1)负责 对气化粗渣、细渣进行合规合法综合利用处置;年产粗 细 渣 约 90万吨。
( 2) 气化渣运输路线:从出渣口运输至 9号门出厂,至生产处置厂。
服务 地点: 国能榆林化工有限公司。
服务期限:合同自签订之日起 至 2026年12月31日 。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如投标人是陕西省外企业,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陕西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行政许可办理指南》、《陕西省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利用备案办理指南》相关规定完成相关手续审批备案办理,提供对应的备案或审批证明。(如采用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牵头人证明文件或备案文件扫描件)。
(3)投标人必须具备气化渣综合利用/处置、或工业废渣综合利用/处置、或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处置资质,提供环评批复,或投资项目备案文件等证明文件。(如采用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牵头人证明文件或备案文件扫描件)。
(4.)综合利用/处置能力满足70万吨/年(含)以上。提供环评批复,或投资项目备案文件等证明文件。(如采用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牵头人证明文件或备案文件扫描件)。
(5.)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采用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负责道路运输单位的证书扫描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气化渣综合利用/处置业绩合同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及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须为气化渣综合利用处置单位,由牵头人负责代表联合体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利用处置气化渣。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负责气化渣运输。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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