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分行2024年全省营销宣传用品项目招标公告
江西
现对 江西省分行 2024年全省营销宣传用品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概况
1.招标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
2.项目名称:江西省分行2024年全省营销宣传用品
3.项目编号:JX240175/01
4.招标内容: 营销宣传用品为粮油类、茶具厨具类、居家布艺(纺织)类、居家日用品类、家用电器及 3C数码产品类等市场化程度高、产品规格型号统一、物流便捷、品牌京东自营旗舰店同期销售的通用类商品 。 具体内容与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总价为 10270 万元。投标人单价与总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6.服务期限:2025年5月27日-2026年5月26日。
7.入选原则: 如招标中资格审核合格的投标人数量超过 6家(含),则拟入选2家、备选1家,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投标人,综合评分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备选投标人。如资格审核合格的投标人超过4家(含)不足6家,则拟入选2家,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投标人;如资格审核合格的投标人为3家,则拟入选1家,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投标人。如资格审核合格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则本次招标作废,重新组织采购。
二、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8.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总行投标人禁用或退出期内。
9.投标人须承诺,如果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 1)法定代表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 2)出现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 3)出现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10.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11.投标人须提供2021-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12.投标人具备面向社会公开的自有的电子商务平台,该平台具备API(数据应用接口)对接能力,正式上线不少于5年(截止2024年9月底)。自有的电子商务平台须具有有效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持证主体应与投标人为同一企业法人或属于同一集团。
13.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个月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有效票据 原件扫描件 );如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由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由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以上资料均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须提供至少2个服务案例,服务案例涵盖供货及配送营销宣传用品的内容,每个案例合同主体须为不同的一级分行及以上银行业客户(单个案例配送服务区域需包含本省两个及以上地市)。(银行业客户为6大国有商业行及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6大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渤海银行)。
15.投标人有长期稳定货源,具备持续稳定的商品供应能力,有丰富的自营商品,商品库存充足,具有建设银行所需主要商品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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