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全省实物礼品项目招标公告
黑龙江
招标编号: HTCL-ZB-2462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年度全省实物礼品项目 招标人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 ,招标项目资金 来 自 企业自筹 , 出 资 比 例为 1 00 % 。 该 项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件,现对 本招标项目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 招标 采 购货物 的 名 称: 2025年度全省实物礼品项目。
2.2项目概况 : 标段一: 小家电类( 无线耳机蓝牙耳机、炒锅、筋膜枪等 ); 标段二: 食品粮油类( 豆油、葵花籽油、大米等 ); 标段三: 日用品类( 晴雨伞、商务双肩包、纸抽等 );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2.3交 货 地 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交货期: 收到 建 行订单 之日起 5个工作 日内完成产品交付 。
2.5划分标段:本项目划分三个标段:
标段一: 小家电类
标段二: 食品粮油类
标段三: 日用品类
2.6如单个标段投标人数量少于12家(不含12家),本标段重新招标;如经过初步(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单个标段有效投标人数量少于8家(不含8家),本标段重新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 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 计制度。
3.3.2.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3.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3.4.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3.3.5.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3.3.6.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处于建设银行内部巡视、监察等调查过程中,可能严重影响建设银行声誉或权益;
( 4)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3.3.7.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供应商向建设银行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供应商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供应商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3.3.8.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黑龙江分行区域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3.3.9.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3.10.投标人应为所投商品的制造商(厂商)或其代理商(经销商),若代理商(经销商)参加投标的,须在开标前提供制造商(厂商)出具的商品授权函或经销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授权函(或经销证明),格式自拟,若为制造商(厂商)参与投标的,提供制造商(厂商)声明书并加盖制造商(厂商)公章(格式自拟)。
3.3.11.食品粮油类供应商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相关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并经年检注册存续。本项除标段二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外,其余标段投标人无须提供。
3.3.12.投标人近三年(自2022年 1月1日起至开标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3个与金融机构(省级及以上单位)、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合作的宣传或营销活动用品(要求为实物礼品类)合同,单个合同金额≥100万元(需要提供合同扫描件,清晰体现合同金额、签署主体、签署日期。如签署合同类型为框架式,还需另外提供累计发票扫描件等证明合同金额≥100万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