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个人类贷款委外催收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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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个人类贷款委外催收项目招标公告
现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个人类贷款委外催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个人类贷款委外催收项目
二、项目编号: XJ240138/01
三、招标内容:由中标人向中国建设银行新疆区分行所辖二级分行提供催收服务。服务的主要内容如下: 中标人根据中国建设银行新疆区分行提供的个人类逾期贷款账户信息在规定的催收期限内,对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消费贷款和裕农贷款逾期欠款的借款人进行催收。
本项目拟选取中标人 4 名(如有效投标人数量 N ≥ 6 家,则 4 家入选;如 3 ≤ N < 6 ,按 N-2 入选);份额分配为 35% 、 28% 、 21% 、 16% ,比例为初始分配预估值,外包期间每期对委外公司催收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用于下一期委外催收包的份额分配。如遇实际情况无法精准分割时据实调整。
服务期限: 2 年。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提供有效期内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 投标人须具有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大型商业银行及(含)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催收外包服务)不少于 2 个,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3. 本地化服务能力: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固定办公场所,提供经营场所证明材料;拥有本项目相匹配的人员且人员相对稳定,提供近半年( 2024 年 6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三个月单位缴纳员工社保的人员数据。
4.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须提供最近三年(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单位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未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可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复印件清晰 ,如提供虚假信息该中标无效。
5. 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并保证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按照服务团队要求及项目实际需求将拟投入人员(含管理人员及业务服务人员)配备齐全。
6. 近 5 年,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 因存在损害委托人合法权益或侵犯债务人合法权益等行为而被清退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新成立的催收机构。
(2) 存在消费者权益侵权行为:引发较大舆情或重大投诉,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受到监管处罚或公安立案、法院判决,给中国建设银行新疆区分行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存在涉黑涉恶,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催收机构。
(3) 被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通报或被其他同业禁入、在同类服务中发生纠纷或造成风险事件、被建设银行列入外包服务供应商黑名单的。
(4)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存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状态)信息; 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所有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5) 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严重情形。
(6) 近一年发生重大投诉、声誉风险等事件。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8. 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须提供承诺函)
9.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