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海南省分行外聘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工作项目项目公告
海南
招标 公告
一、 招标条件
就 建行海南省分行外聘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工作项目 (招标编号: HI250001/01) 组织国内 公开招标 , 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
2.项目名称:建行海南省分行外聘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工作项目
3.招标编号: HI250001/01
4.资金来源:自筹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采购预算:总预算1800万元,入围期限内根据相关具体代理协议约定据实结算。
7.采购内容: 选择 15家 合格的投标人作为 本项目的入围中标人 进 入招标人律师事务所供应商库 ,服务招标人及所辖全部机构,并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海南省分行签订合作协议。若合格投标人不足 15家,则所有合格投标人入围中标;若合格投标人不足6家,本项目流标。
招标范围包括:通过招投标方式采购 15家律师事务所提供代理我行作为原告或被告处理诉讼(仲裁)、发出律师函、非诉及知识产权代理工作等法律服务 , 具体服务内容请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8.合同期限:本次入围期限自合同签订 之日起三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司法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年审合格;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状态为正常)的律师人数达到20人以上(含20人);
2.投标人具备良好的财务制度,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近三年指2021至2023年;律所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时间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近三年具有至少10件(含)金融机构典型案例的裁判文书或合同协议等资料,必须包括诉讼案例和非诉讼案例;其中诉讼案例必须为胜诉案例;投标人为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一级分行或省级政府部门提供过法律服务的,提供合同复印件(脱敏相关商业银行名称关键字)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承诺并保证,投标人与投标人服务人员存在合法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关系,投标人不得委派与投标人无合法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关系的人员提供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服务。(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社保证明);
5.投标人服务团队律师无行政处罚信息、行业处分信息。(提供司法部主办的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
6.投标人住所地在海南省,并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经营范围覆盖海南省。投标人如住所地不在海南省和固定经营场所,中标后需在海南成立分所,并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经营范围覆盖海南省。(提供固定场所证明及承诺函);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活动【提供公司承诺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发送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输入单位名称后,点击发送即可获得)并加盖公章】;
8.在与建设银行的合作过程中(如有),没有合同违约及不良记录、泄露建设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时会自动跳转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查询记录;
9.近三年内,投标人在平台(/cms/index.htm)上无风险预警提示(此项由招标人查询,投标单位无需提供响应资料);
10.投标人未处于建设银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11.近三年未出现以下情形(需提供证明或承诺函):
( 1)违反法律法规、律师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的;
( 2)受到有权机关或律师协会处罚、制裁、惩戒、处分的;
( 3)因律师执业过错被司法机关判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
( 4)出现内部纠纷、客户投诉等严重负面信息的;
( 5)以不正当手段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
( 6)根据国家(含地方)或建设银行规定应当回避的;
( 7)其他不良执业信息。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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