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城区沙龙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广西
拟对 南宁城区沙龙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进行国内 公开招标 , 兹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投 标。
1、项目编号: GX250003/01
2 、项目名称 :南宁城区沙龙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3、项目预算: 747万元。
4、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5、采购需求 :
5.1本项目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南宁城区沙龙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项目总预算747万元,合同期1年。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确定2个中标人,备选1个。分配规则为:将南宁城区平均分配为两个片区,A片区为区分行营业部、南宁新城支行、南宁自贸区支行、南宁私行中心及区分行本级部门;B片区为南宁园湖支行、南宁高新支行、南宁江南支行;排名第1的中标人优先选择第一季度沙龙服务片区,另一中标人则服务另一片区;到下一季度中标人轮换服务,每一个中标人不能连续两个季度服务同一片区。(具体内容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5. 2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平台报价表或《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总价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常规性资格条件
6.1.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2.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6.1.3.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6.1.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6.1.5.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6.1.6.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6.1.7.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6.1.8.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6.1.9.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则投标人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建设银行,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6.1.10投标人必须通过平台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6.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1.12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行为。
6.2项目资格条件
6.2.1.具有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6.2.2.具备展览、展示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产品形象策划,商务活动策划,企业经营咨询,产品项目开发咨询相关资质(上述资质之一);
6.2.3.严格执行客户信息安全保密要求;
6.2.4.能够进行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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