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对公押品保险服务项目项目公告
吉林
全省对公信贷押品保险机构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对全省对公信贷押品保险机构项目(招标编号:JYZX-ZB-JL-2025-00002)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全省对公信贷押品保险服务。
2.2服务期限:两年。
2.3服务质量:满足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合格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事业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成立时间一年以上,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承诺函及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2 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监管机构通报或被其他同业禁入。
3.3 投标人应经监管机构批准,在我国依法设立的全国性保险公司,可办理财产险(财产综合保险)业务;
3.4 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3.5 投标人在参加招标活动时未处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3.6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3.7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8 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具备与银行机构合作的押品财产保险服务合作案例至少一项。
3.9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投标人承诺近三年未出现因自身服务不稳定或中断造成重大投诉或影响客户声誉事件。
3.12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益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版权、对不便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权利等)。如有任何因建设银行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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