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生产项目风电机组多参量智能监测系统调试技术服务框架协议招标招标公告
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生产项目风电机组多参量智能监测系统调试技术服务框架协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2-1-237 )
项目所在地区:全国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生产项目风电机组多参量智能监测系统调试技术服务框架协议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全国范围内风电场。
2.2 规 模: 本次招标为单价框架协议招标,架协议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数量仅为预估量,不作为合同价格计取的依据,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采购人不承诺实际采购数量,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
2.3 标段划分: 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生产项目风电机组多参量智能监测系统调试技术服务框架协议招标标段包1
2.4 服务地 点: 全国范围内风电场。
2.5 服 务 期:框架协议有效期为3年,订单工期为订单下达之日起30天内完成订单所有工作(具体工期以订单项目为准)。
2.6 招标范围: 投标人提供完善风电机组多参量智能监测系统安装调试方案,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在主机厂完成风电机组多参量智能监测系统硬件安装和调试指导工作。在风电场完成数据采集功能模块调试、传感器校准、信号传输链路检查、软硬件接口调试、报警阈值设置、风机PLC控制系统数据对接、SCADA系统的数据对接及核验,系统功能测试、性能优化和稳定性测试等工作,确保监测系统能够实时、准确地监测风电机组运行状态,实现对多参量数据的智能分析与诊断。详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资格能力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风电机组辅控系统调试服务项目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 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 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