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褐煤煤粉锅炉稳燃型燃烧器设备招标招标公告
内蒙古
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褐煤煤粉锅炉稳燃型燃烧器设备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2-1-287 )
项目所在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褐煤煤粉锅炉稳燃型燃烧器设备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2.2 规 模: 2×350MW。
2.3 标段划分: 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褐煤煤粉锅炉稳燃型燃烧器设备招标
2.4 交 货 地 点: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锡林浩特热电厂。
2.5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货,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锡林浩特热电公司3、4号机组灵活性改造项目,采购褐煤煤粉锅炉稳燃型燃烧器设备1批,包括煤粉燃烧器;主燃烧器二次风喷嘴;燃尽风喷嘴堵板;二次风门密封板;微油点火燃烧器;燃油及吹扫系统;微油燃烧器助燃风系统;微油燃烧器油火检;微油燃烧器图像火检;微油点火控制柜等,以及指导安装调试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②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煤粉燃烧器及微油点火燃烧器供货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