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红宇精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仿真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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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仿真技术服务项目招标人为重庆红宇精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仿真技术服务
2.2交货地点:招标方所在地
2.3交货期:本项目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月内上线试运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为企业法人单位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0天内的信用报告(在“信用中国”CREDITCHINA.GOV.CN下载),企业法人单位不得被列为“信用中国”中的“严重失信”或“经营异常”,否则直接取消评选资格。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为企业法人单位的须具有实缴注册资本、参保人员、生产经营场所三方面内容,且缺一不可。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 ① 实缴注册资本证明材料:提供验资报告或者备注有投资款的银行缴款回单或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审核实收资本科目)或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30天内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能显示实缴出资额内容); ② 参保人员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在职员工参保证明材料(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③ 生产经营场所证明材料:提供以企业法人作为承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人为企业法人的房产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企业法人具有生产经营场所的有效证明材料(注:企业法人不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2)投标人须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业务种类-总体 成) 。针对本博
项要求不得提供证书扫描件,只须提供《承诺书》(内容包括证书有效期、业务种类)加业务专用章
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3)投标方应提供所投集群管理调度系统和人工智能平台软件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加盖原厂商公章的《产品授权证明》和《售后服务保障承诺函》。
4)投标方所投服务器处理器必须为国产处理器,投标方应是拟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的合法授权证明,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活动。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7日15时59分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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