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贵州省分行小微企业、个人住房贷款抵押物价值评估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贵州
中国建设银行贵州省分行小微企业、个人住房贷款抵押物价值评估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对 中国建设银行贵州省分行小微企业、个人住房贷款抵押物价值评估服务项目 进行国内 公开招标 。欢迎国内符合下列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贵州省分行小微企业、个人住房贷款抵押物价值评估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HDZB-2025- 018
3.招标内容: 供应商负责对 我行在贵州省范围内拟接受的小微企业、个人住房贷款抵质押物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正式评估报告。主要类别包含房地产评估服务、土地评估服务、资产评估服务、矿产评估服务。
4.服 务 期:自 框架协议 签订起 24 个月。
5.服务地点:贵州省全省。
6.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行业要求及招标人要求。
7. 入选数量:
序号 | 标包名称 | 入选供应商数量 ( 家 ) |
---|---|---|
1 | 标包 1:房地产评估 | 12 |
二 . 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或其他组织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凭证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格、资金及人员 ,能够在贵州省贵阳地区服务范围内提供稳定的专业化服务团队(投标人自行承诺)。
3.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 4)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有限制消费信息。
4.投标人须承诺 : 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5.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中国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地与中国建设银行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其他机构有任何关联。
6. 投标人须承诺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同一标包 的投标。
7. 投标人须承诺: 投标人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8. 投标人须承诺: 与中国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中国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中国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9. 投 标人须承诺 :投标人在投标时未处于建设银行总行及建设银行贵州省分行投标人禁用或退出期内。
10. 投 标人须承诺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 很有 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则投标人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建设银行,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12. 特定资格要求:
( 1 )投标人从事评估业务至少五年(含)以上(以营业执照成立年限为准)。
( 2 )投标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评估业务或投标人总公司(或其分支机构)设立在贵州省所辖区域范围内(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评估业的,提供承诺函为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若总公司(或其分支机构)设立在贵州省所辖区域范围内的,以营业执照住所为准)。
( 3 )投标人具有规范和完善的评估业务质量控制制度、风险防范机制和健全的内部基础管理制度(提供承诺函为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 4 )投标人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或股东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历且最近三年内未受停止从业处罚的评估师(提供从业经历证明文件及未受停止从业处罚的承诺函为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 5 )投标人符合《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相应评估机构行业审批备案部门的要求,并具备充足的专业评估人员,合伙形式的评估机构,应当有 2 名(含)以上评估师;公司形式的评估机构,应当有 8 名(含)以上评估师,不区分资质。房地产评估机构需有 8 名(含)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合伙制矿业权评估机构应不少于 3 名专职矿业权评估师;公司制矿业权评估机构应不少于 4 名专职矿业权评估师。须提供人员名单及投标人为其评估师自 2024 年 1 月以来任意 3 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须包含养老保险)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6 )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执业记录,未受到评估行业管理部门的违纪整改和处罚,无媒体披露的重大违规失信事件(提供承诺函为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 7 )房地产评估机构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备案二级(含)以上资质等级。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在人民币 200 万元(含)以上;合伙企业的出资额在人民币 120 万元(含)以上。自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必须有至少一项为金融机构评估房地产的合作案例(提供有效的备案资质证书及合同案例并加盖公章作证明材料)。
三.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