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电宝山宏洪旺4.21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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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CHDTDZ046/16-ZB-320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 上海华电宝山宏洪旺4.21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上海奉贤燃机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 目地址: 上海宝山区。
2.2 项目规模: 本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总规划 4.21MW,拟利用上海宝山宏洪旺实业有限公司厂房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2025年 4月10日- 2025年 7月31日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光伏电站 EPC 总承包 - 上海华电宝山宏洪旺光伏发电项目 EPC 总承包 (CHDTDZ046/16-ZB-32001): 光伏项目 EPC 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上海华电宝山宏洪旺 4.21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勘测、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及供应(除光伏板、逆变器外)、施工准备、施工、安装(包括所有设备材料的监造、验收、接卸、保管、倒运等)、户外钢制爬梯工程、户外设备护栏(围栏)、调试、试验、缺陷处理、评优、与工程配套的竣工验收工作、竣工图以及与工程相关的所有协调、协助,技术服务和培训等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光伏电站EPC总承包-上海华电宝山宏洪旺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应具有至少3项光伏EPC总承包工程业绩,合同业绩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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