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站服务事业部贵州福泉主设备维护工程劳务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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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服务事业部贵州福泉主设备维护工程劳务分包竞争性采购公告
(竞争性采购编号:GPEC-GC-01114-01112-2025-005)
竞争性采购项目所在地区:贵州福泉
一、竞争性采购条件
电站服务事业部贵州福泉主设备维护工程劳务分包(竞争性采购项目编号:GPEC-GC-01114-01112-2025-00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业主工程款,采购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竞争性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竞争性采购范围
2.1 竞争性采购范围:电站服务事业部贵州福泉主设备维护工程劳务分包,包括 #1 、#2 机组火电厂主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等。
2.2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主要内容但不限于以下):
2.2.1 #1 、#2 机组火电厂主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主机系统设备定期维护保养、日常巡视检查、定期试验、定期工作、日常维护、定期检修、设备缺陷处理、抢修、文明生产等),主设备系统包括:制粉系统(包括给煤机、磨煤机及配套附属设备、煤风粉管道、风门等)、空压机系统(包括全厂空压机、干燥机、储气罐及压缩空气管路、阀门等)、吹灰器系统(包括锅炉、脱硝、相变换热器系统的蒸汽、声波吹灰器及配套蒸汽、压缩空气管路、阀门等)、热控就地设备、化水系统等,具体见《福泉维护工作量清单》。
2.2.2 总人数要求91人。
2.3 计划工期:31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甲供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主体工程投标方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或施工劳务资质;
3.2 投标方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近三年火电检修工程施工业绩;
3.3 分包商委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3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3.4 投标方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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