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公司神木化工一二期气化部分炉渣固废综合回收利用服务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陕西
-榆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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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神木化工一二期气化部分炉渣固废综合回收利用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00406,招标人为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项目概况: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年产 60万吨煤制甲醇项目分一二期两套 生产装置, 其中一二期气化装置每年产生 固废粗细渣约 30万吨 /年( 正常运行状态下,产生湿基 粗细渣, 粗渣约 20万吨/年,水含量为:35-50%;细渣约10万吨/年,水含量为:55-65%);锅炉渣约4万吨 /年, 负责将总计灰渣 量约 34万吨的75% 的一般工业固废 进行转运并合规合法完成资源化综合回收利用,总量 约为 25.5万吨/年。
招标范围:( 1)负责 对神木化工一二期气化、锅炉装置炉渣固废资源化综合回收利用处置;年处置炉渣固废预估总量为 25.5万吨。
( 2)炉渣运输路线:从气化装置出渣口运输至厂区南门出厂;锅炉渣需由锅炉装置转运至气化装置出渣口处装车,全部运至综合回收利用处置厂。
项目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
项目地点:陕西省神木市锦界工业园区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如投标人是陕西省外企业,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陕西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行政许可办理指南》《陕西省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利用备案办理指南》相关规定完成相关手续审批备案办理,提供对应的备案或审批证明;如投标人是陕西省内企业,须提供有效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供在市级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信息系统中备案注册的截图。(如采用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牵头人证明文件或备案文件扫描件)。
(3)投标人必须具备气化渣综合利用处置、或工业废渣综合利用处置、或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处置资质,提供环评批复,或投资项目备案文件等证明文件。(如采用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牵头人证明文件或备案文件扫描件)。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采用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负责道路运
输单位的证书扫描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炉渣工业固废综合回收利用处置业绩合同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及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须为气化渣综合回收利用单位,由牵头人负责代表联合体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回收利用气化渣。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负责气化渣运输。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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