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电力供热公司二期惠农渠渠底砌护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
-银川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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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供热公司二期惠农渠渠底砌护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402155,招标人为国能宁夏供热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宁夏供热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供热公司二期一级网穿越惠农渠采用箱涵方式穿越,作为二期一级主管网,承接供热面积约3179万㎡,2023年12月份,公司人员巡检发现,渠底底部出现冒气现象,对渠道安全运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根据2024年2月2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国能宁夏供热有限公司灵武电厂向银川市智能化集中供热项目(二期)供热管道跨越惠农渠及原穿越惠农渠渠道修复方案的批复》意见,惠农渠管理处、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要求对惠农渠桁架处上游50米、下游100米渠底重新砌护,具体做法详见施工图,砌护区域渠道开口宽约52m,渠底宽约31m,渠深约4.2m,并完成渠堤两侧穿越桁架桩基础施工、桩基承台施工等工作,且必须经惠农渠管理处、自治区水利厅验收合格,以保证惠农渠安全运行。
2.1.2招标范围:包括按惠农渠行水方向,从桁架处开始向下游方向100m、上游50m(至箱涵修复段)范围,渠道全断面的护砌、两侧混凝土道路拆除重建,渠堤两侧穿越桁架桩基础施工、桩基承台施工等,施工内容如下:
( 1)安装及土建部分:渠道护砌及两侧路面拆除、土方回填及倒运、废弃混凝土外运处理、渠道砌护、渠堤路面恢复和钢护栏安装,渠堤两侧穿越桁架桩基础施工、桩基承台施工等所有工作。
( 2)其他部分:土地租赁、降水等其他保证完成项目的一切措施、大型机械入场等所有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0日(其中:2025年4月20日前完成承台建设工作,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10月20日前完成二期供热管道穿越桁架处渠底进行砌护)。
2.1.5项目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渠(沟)道工程或河道工程或堤坝工程施工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总金额不少于3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水利水电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1)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2)【重要提示】一级建造师证书有效性判断标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规定):1)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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