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20天成租赁关于聘请律所就某光伏租赁项目侵权纠纷诉讼提供代理服务采购谈判采购公告
天津
20250320天成租赁关于聘请律所就某光伏租赁项目侵权纠纷诉讼提供代理服务采购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HNFZ2025-03-0-00740
1.采购条件
本项目:20250320天成租赁关于聘请律所就某光伏租赁项目侵权纠纷诉讼提供代理服务采购,采购人为: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公司与某光伏公司(以下简称“承租人”)于2022年4月以光伏电站设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由我司作为租赁物所有权出租至承租人,包括电站名下220KV升压站设备,另约定,升压站对外出租或转让须经我司书面同意。目前在未获我司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承租人关联方(下称“关联方”)擅自接入升压站,且接入费用远低于市场价格,严重侵害我司财产安全,损害我司债权权益。针对关联方的侵权行为、主观恶意以及对我司造成的损害后果,拟以诉讼的方式向承租人关联方主张侵权责任。基于此,拟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关联方提起诉讼。聘请律师事务所就某光伏租赁项目诉讼程序提供法律代理服务。具体采购内容见采购附件。
2.2 采购范围
序号 | 计划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 | 物料组 | 物料组名称 | 采购明细 | 数量 | 计量单位 | 计量单位描述 | 标段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计划采购时间 | 计划交货时间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完工时间 | 安装时间 | 需求单位 | 交货地址 | 用途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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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HNFZZCT2025-03-00006 | 关于聘请律所就某光伏租赁项目侵权纠纷诉讼提供代理服务采购 | 1 | 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2)近三年没有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服务/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不存在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的情况。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7)不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和华能集团相关制度的情况。
3.2 专项条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