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贵州省分行全省营业网点及零星IT、渠运、办公设备配电和综合布线施工服务项目-标包二招标公告
贵州
中国建设银行贵州省分行全省营业网点及零星IT、渠运、办公设备配电和综合布线施工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XTC-C-25320006 )
本招标项目中国建设银行贵州省分行全省营业网点及零星 IT、渠运、办公设备配电和综合布线施工服务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该项目投标。
1. 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贵州省分行全省营业网点及零星 IT、渠运、办公设备配电和综合布线施工服务项目 。
1.2 项目预算:本次项目预算金额808 . 552601 万 元。
1.3 招标范围:贵州省全省,包括贵阳市、 8个地(市)州及县域。
营业网点设备配电和综合布线施工服务:营业网点施工单项(含装修装饰、消防改造、综合布线等功能上与营业用房无法分割的施工工程)合同估算价低于 400万的网点装修强弱电工程。
零星 IT、渠运、办公设备配电和综合布线施工服务:项目只含设备配电和综合布线施工服务且金额低于1.5万元以下的项目。
1.4 中标人数量:本次采购分为两个包,标包一为贵阳地区直属支行强弱电布线项目,标包二为地州强弱电布线项目,各标包分别入选2家 投标人 ,各标包不允许重复入选同一 投标人 ,备选 投标人 除外。
标包一有效投标人数量 N≥4家时,本标包入选2家投标人;有效投标人数量N=3时,本标包入选1家投标人;有效投标人数量N<3时,本标包做流标处理。若入选投标人数量为2家,则采取主、备投标人机制,其中主选投标人1家,备选投标人1家,如主选投标人触发合同约定的停用条款或市场供应紧缺等特殊情况,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启用备选投标人。
标包二有效投标人数量 N≥4家时入选两家投标人,根据中标人排名划分服务区域,有效投标人数量N<4时,本标包做流标处理。如果投标人是两个以上包的中标候选人,则按照标包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其他标包按照顺序递补确定中标候选人,即:如投标人在两个以上标包综合得分排名第一时,则按照标包顺序确定主选 投标人 ;如投标人入选标包一备选 投标人 ,也可以入选标包二。
具体如下:
服务事项 | 标包号 | 中标人排名 | 服务区域 | 预算金额(元) |
---|---|---|---|---|
营业网点及零星 IT、渠运、办公设备配电和综合布线施工服务 | 标包 一 | 1 | 贵阳地区 | 3203071.98 |
2 | 贵阳地区 | 备选 投标人 | ||
标包 二 | 1 | 遵义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 | 2600637.83 | |
2 | 毕节市、安顺市、六盘水市、铜仁市 | 2281816.2 |
招标人 有权对中标人进行履约考核评价,依据考核结果对中标人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按 约定支付工程款项、调整其服务范围或触发业务退出机制。
1. 5 服务期限 : 自框架协议签订起 24个月。
1. 6 建设地点 : 贵州省全省,包括贵阳市、 8个地(市)州及县域。
1. 7 质量标准 : 遵循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同时满足招标人所规定的《中国建设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网点强弱电布线规范》。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法人分支机构,还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书加盖总公司公章。
2.2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至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3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开标日前 6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缴纳凭证复印件须清晰可辨,并能显示出投标人名称和所缴纳税种种类,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不能作为单位纳税的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开标日前6个月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月缴纳)或社保管理机关的查询结果 复印件或扫描件 ;材料须清晰可辨,并能显示出投标人名称和所缴纳的社保的种类。)
2.4 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 复印件或扫描件 。)
2.5 投标人须逐条承诺满足下列情况:
2. 5.1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格、资金及人员,能够在贵州省服务范围内提供稳定的专业化服务团队。
2. 5.2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 4)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有限制消费信息。
2. 5.3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2. 5.4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中国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地与中国建设银行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其他机构有任何关联。
2. 5.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包投标。
2. 5.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 5.7投标人须承诺与中国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中国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中国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2. 5.8投标人须承诺在投标时未处于建设银行总行及建设银行贵州省分行投标人禁用或退出期内。
2. 5.9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则投标人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建设银行,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