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业10座非示范矿井中级智能化项目数据中心建设(基础软件及硬件)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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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10座非示范矿井中级智能化项目数据中心建设(基础软件及硬件)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402960,招标人为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根据《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智能化矿山建设总体规划( 2021年版)》、《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智能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的要求,以及10座煤矿智能化中级建设初步设计方案,开展10座矿井的中级智能化建设。本次羊场湾一号井、羊场湾二号井、石槽村煤矿、双马一矿、金家渠煤矿、灵新煤矿、清水营煤矿、任家庄煤矿、梅花井煤矿、白芨沟煤矿分别建设数据中心,实现公司“云-边-端”的数据中心总体构架,满足煤矿业务不断发展变化、业务应用不断迭代的客观需求,提供按需供给的云资源服务。
2.1.2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只划分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 羊场湾一号井、羊场湾二号井、石槽村煤矿、双马一矿、金家渠煤矿、灵新煤矿、清水营煤矿、任家庄煤矿、梅花井煤矿、白芨沟煤矿 10座中级智能化建设数据中心规划设计、基础软件和硬件设备购置、设备安装、系统调试、系统运维、人员培训等服务。
2.1.3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后 60天内设备到货,合同签订后 18个月内 完成 项目实施 ,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
2.1.4项目地点: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羊场湾一号井、羊场湾二号井、石槽村煤矿、双马一矿、金家渠煤矿、灵新煤矿、清水营煤矿、任家庄煤矿、梅花井煤矿、白芨沟煤矿。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60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0万元的井工煤矿智能化建设项目(合同内容必须包含矿井数据中心建设或数据中心改造或虚拟化数据中心或数据中台建设)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的计算机类或电子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计算机类或电子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之间至少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或社保网站截图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