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公司2025年14艘散货船船舶管理(外贸)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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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航运公司2025年14艘散货船船舶管理(外贸)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103002,招标人为航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航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航运有限公司是所属子公司,主要承担下水煤炭的运输业务,产业布局涵盖 “国内沿海、长江珠江内河、国际远洋”三大航域。天津国能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海运”)、国能远海航运(海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公司”)是航运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上述两家公司所属14艘船舶按照公司生产经营计划执行外贸航线运输,航线覆盖印尼、马来西亚、越南、菲律宾等东南亚各国及澳大利亚、加拿大、欧洲。现计划以公开招标方式,选聘符合要求的船员公司为天津海运及海南公司所属14艘散货船(国电9轮、国电11轮、国电17轮、国电19轮、神华801、神华802、神华803、神华805、神华806、神华808、神华811、神华812、国家能源821、国家能源822)提供船舶管理(外贸)服务。
2.1.2招标范围:选聘符合要求的船舶管理公司为天津海运及海南公司所属14艘散货船提供船舶管理(外贸)服务。
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1.3服务地点:14艘散货船船上。
2.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如涉及船管船员交接,服务期限首尾交接时间允许增或减各一个月)。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际海运辅助业经营资格登记证或备案证明。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国海事局颁发的符合证明(DOC)。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2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船舶载重吨在7万吨(或船舶总吨4万)及以上的外贸航线船舶管理合同业绩2份(提供同一艘船舶的多份合同只认定为一份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合同未体现船舶载重吨或船舶总吨的须补充提供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2022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所管理的船舶未发生较大等级及以上安全事故,事故等级以交通运输部《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的规定为准,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上必须单独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