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电力集控中心拆迁安装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
-乌鲁木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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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电力集控中心拆迁安装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402955,招标人为国能新疆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新疆电力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国能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因东八家户大楼整体加固、规划、装修,需将原有信息机房、十八楼集控大厅进行整体拆迁。本方案主要是保证国电大楼核心机房、集控大厅搬迁及后续安装工程的顺利实施而制定的。
2.1.2招标范围: 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包。本次招标为新疆新能源集控中心建设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机房 搬迁 (含模块化机房六组冷通道 及 所 包含的配套设施、消防、空调、新风、排风、空调室外机、静电地板以及 相关网络安全、 服务器 设备、 数据采集、汇聚、展示系统等 ) 、集控大厅 ( 包括:大屏及配套、 发言扩声、会议系统、 、静电地板、 机房大厅综合布线、门禁、视频监控、 控制台、设备间、空调等 系统); 集团数据入湖系统临时搭建配合完成已有数据、新增数据的入湖调试工作,具备不间断传输能力。综合布线:所有需接入新建机房的电缆、光缆等线缆;以及搬迁所涉及的所有软件系统的备份、恢复、调试等工作。
投标人提供项目 搬迁、安装 所需的设备调试(或者实施、测试、上线)、培训、质保服务和技术支持等内容。
2.1.3服务期: 自 合同 签订 之日起 , 30 天 内 完成 拆迁 , 具备 条件 后 40 天 完成 安装 调试 。
2.1.4服务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东八家户街46号国电大楼。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电力信息系统建设或迁改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