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高新电力运维检修生产用房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山东
-枣庄市
一: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枣庄高新电力运维检修生产用房项目(高新供电中心用房项目)已经由枣庄市·薛城区备案,招标人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枣庄供电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枣庄高新电力运维检修生产用房项目(高新供电中心用房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枣庄市薛城区新城街道松花江路北侧,太行山路西侧。
2、工程规模:项目建筑面积7435平方米,占地20余亩,2栋建筑,一栋地上6层,一栋3层。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JXZZ2023001001001
枣庄高新电力运维检修生产用房项目(高新供电中心用房项目)施工总承包
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10kV线路及设备安装、房屋土建、电气、机电设备安装、消防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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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含土建施工的类似工程项目不少于4个(类似项目是指输(变)电站、电力运维及检修用房等与电力生产、运行相关的工程),业绩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须与建设管理单位直接签订)、发票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截图;(5)信誉要求: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6)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房屋建筑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必须是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7)技术负责人资格: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机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必须是在投标人单位注册;(8)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2日 09时:30分
2、现场投标地点: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不需要到现场开标),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 30 分钟内提前进入枣庄市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线上开标会议。
五:招标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23年02月10日 至 2023年03月02日
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枣庄市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服务指南中的《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六: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02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电子投标文件须递交至“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请投标单位枣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操作流程详见枣庄市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枣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单位))并认真学习,请于开标前30分钟左右登陆枣庄市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及时进行开标签到,按照开标程序对已上传的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对开标记录进行签章及配合评委答疑、澄清工作,由投标人电脑未正常设置或网络环境较差或个人操作不当或电脑设备出现故障或未按规定时间解密或未按规定时间签章或对未按规定时间回复评委答疑、澄清的后果自负。 2、接受异议的部门及联系人:招标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枣庄供电公司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电话:/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枣庄市网、山东省网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枣庄供电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枣庄市薛城区黄河路999号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19号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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