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3号炉磨煤机陶瓷辊套改造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福建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3号炉磨煤机陶瓷辊套改造物资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可门港区
2.2 项目规模
4×60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到货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CHDTDZ022/17-SB-01601 | 3号炉磨煤机陶瓷辊套采购 | 采购4台套进口陶瓷金属复合辊套。 | 2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号炉磨煤机陶瓷辊套采购】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 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五年(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或完工时间为准)在国内至少有2台套投标品牌的进口陶瓷金属复合辊套成功应用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投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使用情况证明材料:
- (1) 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工作内容、设备名称型号、关键技术参数、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等信息;
- (2)使用情况证明包含用户提供的投运证明或安全稳定运行证明或第三方出具的性能试验报告或质量验收报告等。
以上证明性材料均需能证明投运或完工时间,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座机、手机等)。若为代理商,可提供与上述相同业绩要求的生产厂家业绩。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若投标方为代理商,则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03-22 17:00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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