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兰鸡冠山风电场道路和平台安全提升及村屯路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黑龙江
-哈尔滨市
正在报名
(招标编号: CHDTDZ033/22-QT-050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依兰鸡冠山风电场道路和平台安全提升及村屯路维修工程施工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依兰县
2.2 项目规模: 新建350MW风电项目(依兰三期150MW项目安全提升、依兰四期200MW项目安全提升、村屯路维修)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60个日历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依兰鸡冠山风电场道路和平台安全提升及村屯路维修工程施工 (CHDTDZ033/22-QT-0503):
三期:对三期道路、平台进行安全提升(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备注:承包人负责协调施工期间临时用地、征林、清障等与当地村民、村集体、镇政府等相关部门沟通工作,相关临时占用土地、占用林地事宜由承包人与土地所有人、林地所有人协商解决;承包人负责协调并解决遭遇阻工的一切事宜(包括负责联系政府机关帮助协调解决阻工事宜),道路及平台安全提升施工过程中如需第三方检测,承包人应提供检测报告。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理解并考虑协调工作难度和风险。四期:翻新道路约 4.98km ,(其中沥青路面 0.61km ,混凝土路面 1.87km ,泥结碎石路面 0.5km ,山皮石路面 2km ;未含道台桥镇路面白改黑施工公里数);对四期道路、平台进行安全提升(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备注:承包人负责协调道路修复施工期间临时用地、征林、清障等与当地村民、村集体、镇政府等相关部门沟通工作,相关临时占用土地、占用林地事宜由承包人与土地所有人、林地所有人协商解决;承包人负责协调并解决遭遇阻工的一切事宜(包括负责联系政府机关帮助协调解决阻工事宜),道路施工过程中如需第三方检测,承包人应提供检测报告。项目竣工验收后由承包人移交各村集体、镇政府接收,并由镇政府书面确认接收。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理解并考虑协调工作难度和风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依兰鸡冠山风电场道路和平台安全提升及村屯路维修工程施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度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8.投标人须具有至少2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道路施工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包含道路施工的业绩,道路施工部分金额不少于 200 万元)。所有业绩须提供合同封面、签字页及其他关键页的扫描件。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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