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浙江区域2024年度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及相关专题服务框架集中式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及相关专题服务框架招标公告
浙江
(招标编号: CHDTDZ046/16-QT-191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 华电浙江区域2024年度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及相关专题服务框架集中式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及相关专题服务框架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浙江省
2.2 项目规模:暂定合计容量1000MWp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1年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说明:本标段框架招标规模暂估1000MWp,分为若干个独立项目实施,框架协议有效期至签订框架协议后一年,具体项目及规模以实际项目落地为准。期限内实际服务需求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招标人不保证采购项目及规模准确性,对差异不承担责任,最终采购量和规模以实际项目需求为准。招标人保留部分项目不纳入本次招标的权利。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集中式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专题服务框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送电工程乙级和变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勘察资质要求: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8.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累计超过100MW集中式光伏可研设计类似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封面、工作范围、项目容量、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
9.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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