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2号4号机组承压部件更换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
-枣庄市
(招标编号: CHDTDZ001/23-QT-1449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源热电有限公司2号4号机组承压部件更换施工项目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新源热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 山东省市荆庄街19号。
2.2项目规模: 火电2 × 150MW,2 × 30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总工期4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新源热电有限公司2号4号机组承压部件更换施工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A级)资质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D(GD1、GD2),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9.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机电工程),持有省级政府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0.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提供类似业绩不少于2台(类似工程业绩是指:火力发电厂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水冷壁管屏组更换或新建机组整台机组锅炉“四管”安装业绩),应提供合同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体现合同双方、合同范围、服务内容、合同规模等主要信息,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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