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1、#2锅炉制粉系统维护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河南
-新乡市
(招标编号: CHDTDZ190/17-QT-048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 #1、#2锅炉制粉系统维护项目第二次招标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河南省新乡市
2.2 项目规模: 2 × 33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工期2年,暂定2024年7月1日开始,2026年6月30日结束。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1、#2锅炉制粉系统维护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7.业绩要求投标人自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必须具有至少1项300MW及以上燃煤火电机组低速滚筒型磨煤机检修或维护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需包含服务内容、合同签字盖章等相关信息,未提供合同复印件的视为无效业绩)。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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