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服务类)华电(厦门)综合智慧能源有限公司2024-2027年委托运维服务(三年)招标公告
福建
-厦门市
(招标编号: CHDTDZ057/16-QT-179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厦门)综合智慧能源有限公司2024-2027年委托运维服务(三年)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厦门)综合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有资金与银行贷款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白虎岩路178号。
2.2项目规模:36个月委托运维服务。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4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计36个月 (以实际招标进度调整) 。
2.4招标范围:电(厦门)综合智慧能源有限公司2024-2027年委托运维服务(三年),包括:综合泵房系统及其配套设备(含消防、工业水及生活水系统);原水预处理系统及其配套设备;全膜制水系统及其配套设备,废水处理系统及其配套设备;燃气应急锅炉及其配套设备(2*20t/h);压缩空气系统及其配套设备;燃气调压站系统及其配套设备;全厂加药及取样系统及其配套设备;GIS系统设备及主变压器;开式冷却水系统、闭式冷却水系统;溴化锂制冷系统及其配套设备(1台套);全厂高低压配电系统及其设备;全厂热控系统及DCS系统(含DCS工程师站);#1供热管线(中压、约500m)、#2供热管线(低压、约3.5km)及管线上各用户关口流量表计;双压余热锅炉系统及其配套设备(1台套,中压42t/h、低压5t/h);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1台套,1.7MW);燃气发电机组(1台套,LM2500+G4);全厂对时系统、全厂电动机及其他公用系统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日常值班及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等。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4-2027年委托运维服务(三年)】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1项发电企业运行维护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含服务范围、签订日期页和签字盖章页);
9.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0年至2022年财务报表,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企业投标;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连续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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