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电句容发电有限公司精处理树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招标编号: CHDTDZ065/18-CL-043 )
一、 招标条件
江苏华电句容发电有限公司精处理树脂采购项目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江苏华电句容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江苏省句容市
2.2项目规模:4×100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有效期1年,暂定2024年07月1日至2025年06月30日。报价方接到采购方供货通知后2个月内送货到指定地点。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句电公司精处理树脂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投标人如为代理商/经销商,必须提供树脂制造商出具有效的授权书。制造商和代理商/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经销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业绩要求: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品牌的产品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个不同电厂600MW及以上机组精处理树脂的良好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含首页、供货清单页、签字盖章页、体现签约时间或供货时间)、业主签字或盖章的产品使用良好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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