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南宁新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第二套机组大修外委项目招标公告
广西
-南宁市
(招标编号: CHDTDZ038/19-QT-043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南宁新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第二套机组大修外委项目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南宁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
2.2项目规模:2×6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次两套机组大修工期暂定于:第一套机组2024年10月25日至11月18日,第二套机组2024年11月19日至12月13日,总工期为50天;机组检修工期按招标人审定的施工网络进度图进行。如因招标人原因需要调整工作时间,投标方可按招标人要求做出调整,总工期保持不变。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南宁新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二套机组大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8.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国内3台5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煤机或燃机)机组检修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附关键页影印件,证明文件:须提供有效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关键页须体现:项目名称、合同双方签章、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主要范围等内容)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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